2014年1月20日上午,公司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精神,依法组织了公司2014年《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集体协商会议。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李红卫主持,参加会议共10人。
受企业法人代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宁同志委托,公司副总经理袁德春同志为公司行政方首席代表;行政方代表李红忠、贺毅、陈彬、雷觉锐参与集体协商。公司工会主席李红卫为职工首席代表;职工方代表张彦峰、蔡坤、陈树彬、田琴英参与集体协商。
会上,双方代表从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就2014年“三个合同”进行了全面协商。在贯彻落实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及集团公司《2014年集体合同》有关精神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对2014年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有关条款在前一轮合同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合同由原来的10章58条调整为3章22条。协商双方就修改后的文本草案一一达成一致意见。
本次集体协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程序合法,结果有效,会议决定提交三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